继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之后,地方性银行正快速入局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的优化落地潮。
3月3日,成都银行发布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按照优化后的贴息政策为客户提供服务。在此之前,重庆农商行、重庆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已在执行新政,山西、云南等地也纷纷发文推动落地。消费贷贴息“扩围”已在全国多地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2026年1月16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后的政策将贴息执行期延长至2026年底,支持范围扩至信用卡分期,经办机构扩至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为地方性银行全面参与“国补”铺平了道路。
对比成都银行2025年12月发布的上一版贴息细则,此次优化后的政策主要在三个方面实现突破。
一是支持范围扩大。根据公告,在原有个人消费贷款基础上,信用卡账单分期被正式纳入贴息支持范畴。客户使用信用卡发生的购物、教育、旅游、装修等日常消费并办理账单分期的,均可同等享受年贴息比例1%的财政贴息。而在此前的政策中,信用卡业务并不在贴息范围内。
二是贴息标准提高。公告明确,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取消每名借款人在一家机构可享受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的要求。调整后,仅保留每名借款人在一家机构可享受累计贴息上限每年3000元的要求。这意味着,居民大宗消费的贴息空间被彻底打开。
以成都银行此前执行的细则为例,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的政策期内,每位借款人在该行可享的累计贴息上限为1500元,其中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的累计贴息上限为500元。新政后,贴息上限统一提升至3000元,不再区分消费金额档次。
三是贴息领域放宽。公告指出,取消关于消费领域的限制。调整后,居民在政策实施期间使用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的各领域消费,以及新发生的信用卡账单分期,由经办机构识别真实性、合规性后,均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此前,部分大宗消费如汽车、家装等虽有覆盖,但需对应重点领域目录,如今这一限制被打破。
对于存量客户,成都银行明确,此前已签署《成都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的客户,自1月1日起自动适用最新贴息政策,无需重新签订协议。
地方性银行的跟进,与中央层面的政策调整密切相关。
2026年1月16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除了延长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拓展贴息领域、提高贴息标准等,还将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属地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
在此之前,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的经办机构主要集中在6家国有大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及5家其他机构。此番扩围后,符合条件的地方性银行首次获得“国补”资格,消除了业内此前因政策不对称导致的优质客户流失担忧。
资金保障方面,新政明确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90%、省级财政承担10%,采取“预拨+清算”方式拨付,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顶层设计铺路,地方落地随之加速。除成都银行外,近期已有多家地方性银行明确延长贴息期限、提高贴息标准。
在西南地区,重庆农商行公告将信用卡账单分期纳入贴息,按年化利率1%补贴,并取消了单笔1000元的贴息上限;重庆银行亦快速跟进,在维持每人每年3000元累计贴息上限的同时,将信用卡分期纳入支持范围。
从省级部署看,山西、云南等地已相继发文推动落地。山西省财政厅明确,政策期限从原定的2026年8月31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同样将信用卡账单分期纳入支持范围,并取消单笔消费贴息500元上限和5万元以下累计贴息1000元上限,仅保留每年3000元累计贴息上限。经办机构新增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商行、消费金融公司等。
在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落地通知,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以及在一家经办机构5万元以下累计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维持个人消费贴息每年3000元上限不变,并将信用卡账单分期纳入支持范围。其中,地方性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执行至2026年8月31日。
在黑龙江,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组织学习了新政,旨在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加强贴息资金使用监管,严防违规套取贴息资金、资金“脱实向虚”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