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与师的困境,高校教授因二胎被开除背后的多维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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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教授因生育二胎被高校开除”的新闻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热议,表面上,这似乎是一起个别单位与员工之间因违反规定而产生的劳资纠纷;但深入剖析,事件背后却交织着政策变迁的断层、单位管理的刚性、个人权益的边界以及高等学府自身角色定位的迷思,堪称一个观察当下中国社会某些深层次矛盾的微型切片。

我们必须将事件置于具体的时间与政策经纬中审视,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经历了一场历史性的转向:从持续数十年的“严格一孩”到“单独二孩”,再到“全面二孩”,直至如今鼓励生育的三孩政策,这位教授生育二胎的行为,若发生在“全面二孩”政策(2016年)之前,且其所在高校当时仍执行着与严格计划生育政策挂钩的、可能非常严苛的内部规章制度(将超生列为“一票否决”的违纪行为),那么从纯粹“依规办事”的角度看,校方似乎“有据可依”,问题恰恰在于,这种“规定”本身,是否自始至终都经得起法治精神与时代伦理的检验?当国家顶层人口战略发生根本性逆转,从“限生”急转为“促生”时,那些诞生于旧政策语境下的单位内部规章,其滞后性、甚至不合理性便暴露无遗,以今天的眼光回头追诉发生在政策过渡地带的行为,并施以“开除”这样的极刑,难免有刻舟求剑之嫌,缺乏对历史语境必要的体察与对个体命运基本的温情。

这一事件尖锐地揭示了高校作为“事业单位”所存在的管理行政化与角色冲突问题,高校本应是追求真理、传播文明、彰显人文关怀的殿堂,教授是其最核心的学术力量,在许多高校的实际运作中,行政权力往往占据主导,其管理模式有时近乎僵化的行政机关,将教师单纯视为需要严加管束的“单位人”,而非具有独立人格与创造力的“学术人”,动辄以简单粗暴的行政处分(如开除)来处置复杂问题,不仅损害了教师的职业安全感和尊严,更深层次地,它侵蚀了大学应有的自由、包容之精神,生育,关乎人类最基本的繁衍权利与家庭幸福,高校在处理此类涉及教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问题时,是选择展现“象牙塔”应有的人文厚度与弹性,还是沦为冰冷规章的执行机器,这反映了其内在的管理哲学与价值取向。

第三,事件尤其凸显了知识女性,特别是处于事业黄金期的女性学者,在平衡学术生涯与生育角色时所面临的特殊困境,教授职业需要长期的学术积累、持续的科研投入与高强度的心智劳动,生育二胎,意味着女性教授需要付出巨大的时间、精力与健康成本,其学术进程很可能因此受到显著影响,高校作为雇主,本应通过建立更完善的生育支持体系(如灵活的考核机制、母婴设施、托育服务等)来缓解这一矛盾,帮助女性学者渡过难关,现实中的“开除”处置,不仅没有提供任何支持,反而以最决绝的方式将生育视为一种“过错”或“负担”进行惩罚,这无异于向所有女性科研工作者传递了一个令人寒心的信号:在学术追求与家庭组建之间,你可能只能二选一,这种环境若不改变,将不利于女性人才的发展,也从源头上削弱了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的实效。

更深一层看,“教授生二胎被开除”的个案,实际上触碰了一个根本性的社会议题:在集体规章制度与个人基本权利之间,边界究竟该如何划定?单位,尤其是具有公共性质的高校,其内部规定的效力,能否凌驾于国家法律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之上?当单位规章与国家政策导向、社会文明发展趋势明显相悖时,是机械地服从旧规,还是主动顺应变化、进行人性化的调整?这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与担当。

对这一事件的反思,不应止于对当事高校的批评或对教授个人的同情,它更应该成为推动制度改良的一个契机:

  1. 政策与规章的清理与衔接:国家和教育主管部门应敦促各事业单位,尤其是高校,系统清理与当前国家人口政策、劳动法律法规明显不符的内部规章制度,确保校规与国法同向而行。
  2. 高校治理模式的现代化:去行政化,强化学术共同体治理,在涉及教师重大权益的事项上,建立更加民主、透明、有申诉救济渠道的决策程序。
  3. 构建生育友好的职场环境:高校应率先垂范,为包括教授在内的所有教职工,特别是女性,打造支持性的生育与家庭政策,如延长育儿假、设置科研缓冲期、提供校内托育等,将“鼓励生育”从口号落到实处。
  4. 寻求个案的公正解决:对于已发生的此类历史遗留问题,涉事高校应以更加开放、包容的态度,考虑通过协商、复核等途径,寻求一个既尊重历史、又关照现实,更能面向未来的解决方案,而非让一条过时的规定,毁掉一位培养人才的教授的职业前途。

归根结底,一所大学的高度,不仅体现在其论文发表和排名上,更体现在它如何对待其校园里的每一个人,对一位教授因生育而遭遇职业危机的处理方式,映照出这所大学的格局与温度,在“生”与“师”之间,本不该存在非此即彼的残酷抉择,创造一个让学者既能安心治学、也能安心成家的环境,让生命的延续与学术的传承和谐共生,这或许才是高等教育应有的题中之义,也是一个迈向更加文明、包容的社会所必须面对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