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飞单”,怎么防、谁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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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买了非银行自主发行或代销的理财产品,出现大额损失谁来赔?看似正规的银行网点里,隐藏着怎样的“飞单”风险?

  5月1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城法院”)、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联合举办的“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专题宣讲活动上,西城法院法官现场以案说法,为投资者敲响警钟。

  所谓“飞单”,是指金融机构员工私自向客户推介非所属机构发行或代理的其他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行为。

  在西城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例中,嵇某成立某有限合伙企业后,伙同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为扩大吸收资金途径,嵇某找到某银行客户经理赵某,让其帮助寻找投资人。赵某遂向银行客户闫某推荐了嵇某成立的合伙企业发行的一只基金。赵某具有真实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身份,销售场景也为赵某工作的银行网点。闫某认购了价值150万元的涉案金融产品,后续其本金及预期收益均无法兑付。

  经举报核查,监管部门发现,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该银行多名客户经理存在违规向客户推介、销售非本行代销的私募基金或其他第三方理财产品的情况,银行在日常管理中存在严重漏洞。

  目前,涉案人员嵇某已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闫某也向银行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其投资本金及利息损失。

  “在这起案件中,虽然金融机构并非违规理财产品的发行方或销售方,但仍要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西城法院金融街人民法庭四级高级法官刘茜倩在分析案件时指出,销售人员具有真实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身份,销售场合为金融机构正常工作地点,此时金融机构对于消费者购买“飞单”产品存在用人失察、内控薄弱、管理松懈的责任。

  刘茜倩建议,银行在日常管理中,应制定更加完善的业务规范,着力加强内部管理和创新风控措施,保障工作人员更加严格地遵守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加强对员工日常履职行为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内部排查机制,有效管控风险。

  面对“飞单”套路,普通投资者该如何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对此,刘茜倩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务必提高警惕,注意甄别以下几点:

  一看销售地点是否“躲猫猫”。为了避开银行内部监控录像,工作人员在推销此类产品时,通常不会坐在柜台或理财室的对面,而是选择在大堂交谈,或者有意将客户引至网点门口。更有甚者,会直接约客户在银行网点外的咖啡厅等私密场所见面,以此规避监管。

  二看合同形式是否不规范。正规的银行代销产品一定会通过柜面或官方APP等银行系统办理,而“飞单”产品往往不走银行系统,仅提供纸质合同让客户签字。“这类合同的条款中绝不会写明是‘银行代销’,也找不到任何与银行关联的字样。”刘茜倩强调。

  三看资金流向是否“绕弯子”。购买正规的银行代销产品,通常会通过该行银行卡进行划付。但购买“飞单”产品时,业务员往往会要求客户使用其他银行的银行卡,将资金转账到一个指定的第三方账户,该账户通常与银行毫无关系。

  “我们在购买理财产品时,除了核实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外,还应多关注上述细节。切勿因为盲目追求高额收益而掉入陷阱,购买到非正规的‘飞单’产品,影响自身资金安全。”刘茜倩说。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 许予朋

  《中国银行保险报》编辑 韩业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