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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2026年315金融投诉曝光台
来源:腾讯财经
文|陈昭宇
“月利率0.5%”,而真实融资成本或高达61%。这不是数字游戏,而是长期横行于个贷市场的息费黑箱。3月15日,金融监管部门选择在消费者权益日这天亮剑,一张“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的新规要求,剑指隐形收费、利率幌子与助贷乱象。规定已至,但透明化能否真正落地,仍是一场未竟之战。
当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正式发布了《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核心是强制要求所有贷款机构必须通过一张“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向借款人清晰、完整地披露贷款的全部真实成本,旨在解决长期存在的“息费不透明”问题,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监管亮剑
个贷迎息费“全透明”时代
选择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发布这一重磅新规,监管层传递的信号意义不言而喻。
回顾过去几年,从2021年3月底央行要求“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年化利率”,到随后的助贷新规、催收新规,金融监管一直在持续厘清借贷市场的乱象。此次新规出台以后,以往的“建议”明示,变成了现在的“强制”规定统一标准,监管趋严态势明显。
据业内人士分析,此次《规定》给出了近5个月的“缓冲期”(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这不是给出了宽松的余地,而是因为考虑到“贷款人需要调整业务流程及系统、修改合作协议等”。届时按照“新老划断”原则,新增业务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
《规定》共11条,是在现有贷款业务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框架内,细化了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的涵盖范围、操作方式和环节等,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个人贷款息费成本。
《规定》的核心目标是让总成本一目了然。其要求将所有贷款相关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等)合并计算为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并明确展示。其计算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采取内部收益率法逐项折算为年化水平,然后加总计算得出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这能帮助借款人清晰比较不同产品,避免被“低利率”幌子下的各类杂费误导。
其次,《规定》强调了贷款机构的关键义务是必须“全透明”告知。其一是必须明示,贷款机构需通过《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逐项列出所有费用项目、标准、收取主体;其二是必须确认,线下需借款人签字,线上则需设置强制阅读弹窗,确保借款人知晓;其三是场景覆盖,此次《规定》特别强调了线上消费分期的展示要求,需在支付页面显著提示;其四是责任延伸,贷款机构需管理合作机构(如助贷平台、担保公司),确保其收费也合规透明。
放贷平台的数字游戏
月利率0.5%,复利年化高达81%
在此次《规定》正式发布之前,个人贷款发放和催收过程存在多个乱象。
在3月1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针对互联网助贷业务存在的问题,约谈了分期乐、奇富借条、你我贷借款、宜享花、信用飞等5家平台的运营机构,要求其规范营销宣传、明确披露借贷产品息费信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依法合规催收并健全客户投诉机制。
在“3·15”前夕,腾讯财经收到消费者反映,其在使用58好借(系58同城旗下消费信贷品牌)APP时,后台在消费者未点击和勾选开通会员的情况下,于2月19日凌晨通过深圳橡树网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宝付支付,私自扣费并开通了一个月优享会员,月费为1500元。且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之前预留的银行账户信息扣款成功。消费者立即与客服沟通,在几日未获处理之后,消费者收到一条短信,通知他“会员服务已生效”,并称由于“已使用附赠的权益,取消失败”。



当前,业内对这类会员权益产品的合规性存在持续争议,其隐蔽的收费模式变相抬高了借款人的综合融资成本。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指出,“长期以来,在个人贷款领域有很多话术,经常用日息、月费率等一些标准,让消费者对于真实成本难以清晰地把握,而实际的年化利率往往远远高于我们现在的监管要求。”
例如,在此前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富士康旗下深圳市富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案例中,其核心贷款品牌“富宝袋”APP显示“月利率0.5%”。看似“费率不高”,但是叠加其2.5%的月服务费,名义年化利率(单利)达到36%,同时,由于网贷平台通常采用“等本等息”的方式计算还款(即每月的利息和服务费都按原始借款本金计算,而不是按剩余未还本金计算),由于手中的本金在逐月减少,但利息却没变,导致以单利计算的综合年化利率约为61%,以复利计算则高达约81%。

此外,其产品“富元汇”在贷款申请环节向“天下信用”等第三方平台导流,引导用户购买“个人风险报告”,而这些平台并未获得个人征信牌照。
对于这类“隐形成本”,《规定》也明确要求,综合融资成本必须涵盖借款人承担的所有正常履约成本,包括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以及逾期罚息、挪用违约金等或有成本。
曾刚也指出,新规的核心亮点之一就是严管第三方合作机构,彻底封堵行业潜规则。新规将第三方合作机构的各类费用全部纳入综合成本核算,彻底堵死“化整为零、变相抬息”的操作空间。
曾刚表示,“所谓合作机构是指在营销获客、担保征信领域与贷款人合作的第三方机构。新规明确要求,凡通过合作机构收取的各类费用,必须纳入综合融资成本来统一核算,不得游离于这个披露体系之外。而这些规定意味着,过去助贷行业比较惯用的化整为零以及分账套路,将从制度层面被彻底的堵死,助贷行业的阳光化转型由此会进入到加速的通道。”
低违规成本或是新规执行的最大难点
此次新规对于个贷行业内的主体影响范围广泛,影响深度则取决于执行力度、消费者教育和技术规范。
从借款人的角度来看,此次《规定》是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制全成本透明化,使其在借款时获得了知情权和比较依据,但同时也被要求“理性借贷、看清成本”。
对于包括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在内的贷款机构来说,必须全面整改产品展示、合同文本和业务流程,确保合规,否则将面临监管问责。
而对中介、增信机构等合作机构而言,其收费被纳入监管视野,乱收费行为将被追溯至贷款机构。
同时,业内人士指出,《规定》的落地仍然面临一些潜在的挑战,需要关注执行中的关键。
首先,执行力度是生命线。《规定》实施的效果取决于监管部门的检查频率和处罚力度。如果违规成本低,部分机构可能仍会试图变相规避。
同时,消费者教育需跟上。持续普及金融知识,让借款人真正理解“年化综合融资成本”的含义并养成查看的习惯至关重要。据央行《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报告(2025)》,目前有超四成的消费者并不能正确计算其贷款成本。
此外,技术实现需规范。线上贷款的弹窗提示是否足够显著、阅读时间是否合理,需要统一标准,防止流于形式。
业内人士表示,“这项规定是推动贷款市场走向透明化、标准化的关键一步。它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如过度负债),但为消费者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武器’——知情权。只要执行到位,将显著提升市场的公平性和效率,推动个人贷款市场从“利率价格战”的“内卷式困境”,转向更加良性的“综合成本透明度竞争”,有助于减少纠纷、规范市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