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旺东:全面加强金融监管 坚决筑牢祖国北疆金融安全稳定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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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强化央地监管协同,丰富风险处置资源和手段,构建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保障金融稳健运行。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发展全局出发,赋予内蒙古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及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加强金融监管不仅关乎内蒙古金融安全稳定,更是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党委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总局党委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内蒙古实际,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不断提高监管能力,以金融监管高质量发展构筑祖国北疆金融安全的“铜墙铁壁”。

  深刻认识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意义

  (一)从政治逻辑看,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先后4次亲临内蒙古考察,6次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3次出席相关活动。一个题词、两封回信、多项批示,涵盖了内蒙古发展建设的方方面面,为新时代内蒙古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作为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只有把内蒙古发展蓝图与中央金融政策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与深化央地监管协同有机统筹起来,守一方安宁、护一方发展,推动金融业有序稳健规范运行,才能不负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怀,不负内蒙古2400万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不负新时代新征程赋予的千钧使命。

  (二)从历史逻辑看,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是对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监管部门要在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上展现新作为,呵护好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必须牢牢立足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统筹抓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这个“重点任务”。

  (三)从实践逻辑看,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是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内在要求。当今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愈加艰巨。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只有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切实提高监管有效性,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无例外,才能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才能牢牢守好内蒙古2400万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确保北疆金融安全稳定屏障牢不可破、坚不可摧。

  以高质量金融监管工作筑牢北疆金融安全稳定屏障

  (一)维护政治安全。始终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持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扎实抓好中央巡视整改和总局党委巡视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内蒙古金融监管工作的主线,并融入监管履职全过程。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擦亮“北疆金管”党建品牌。

  (二)夯实金融安全。全力推进地方中小法人机构改革化险,推动“一行一策”“一司一策”处置高风险机构,促进村镇银行减量提质,着力化解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风险。加大不良资产和贷款清收处置力度,推动内蒙古农商银行持续做好改革化险“后半篇文章”。巩固扩大前期“退高”成果,严防“返高”。建立健全覆盖各类金融机构的风险预警体系,强化监测预警,实施早期干预。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配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进县域支局全面履职,发挥“前哨”“探头”作用。

  (三)服务经济安全。着力构建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并重、融资期限与产业发展匹配的金融服务新模式,强化对国家和内蒙古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助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支持稳定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城市高质量发展。聚焦内蒙古280余万户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用好民营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无还本续贷政策,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走深走实。以创建自贸区为契机,优化贸易融资、出口信用保险等跨境服务,助力推动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提质升级。

  (四)助力生态安全。做好金融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绿色创新试点工作,扩大绿色保险覆盖面,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助力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做好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三北”工程攻坚战和三大标志性战役金融服务工作,让“万里绿色长城”更加巍峨。积极支持国家碳达峰试点、气候投融资试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建设,为零碳园区、零碳工厂提供金融服务。

  (五)助力资源安全。支持内蒙古扛牢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政治责任,引导金融机构围绕“两率先、两超过”目标,综合运用银团贷款、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产业基金等多样化融资模式,加大对“风光氢储”等新能源重点产业信贷投放,培育壮大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在煤炭增产保供、强化煤电支撑能力建设、推进油气增储上产等方面全力做好能源保供金融服务,助力能源国企做大做强。不断提升稀土全产业链金融供给适配性,精准服务“两个稀土基地”建设。

  (六)守牢粮食安全。完善农牧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内蒙古农牧业扩大数量、提高质量、增加产量,确保涉农金融投入稳定增长,农业保险提标增品扩面,全力保障国家重要的“粮仓”“肉库”“奶罐”建设。加大对高标准农田改造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做好春耕、夏耘、秋收及冬藏等一系列金融专项服务,积极支持粮食深加工,畜牧业产品养殖、加工等领域发展,提供差异化信贷产品和专属保险服务。有效支持农畜产品稳产保供,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给“中国碗”装入更多“内蒙古粮”。

  (七)促进社会安全。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加强医疗、育幼、养老等领域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推动金融服务更多更公平惠及边疆民族地区群众。紧扣4200余公里边境线的兴边稳边固边,加力推进“金融助力富民强边”专项行动,创新提供“固边贷”“兴边贷”“石榴籽·团结贷”等信贷产品,丰富边民保险服务保障。深化“大消保”格局,打造全面覆盖、精准高效的消费者权益立体防护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与地方常态化协作,强化群防群治、打早打小、高压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