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教师的保护伞是如何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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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优秀教师”猥亵学生事件再度引爆舆论,令人脊背发凉的,远不止个案本身,而是新闻评论区那似曾相识的追问:“这样的人,是怎么一次次被评优、被提拔,甚至在他人口中还是‘好老师’的?”当我们将目光从施害者个体移开,投向其所在的生态系统,便会发现,那些让“色狼”得以藏身、甚至“茁壮成长”的,往往是一把把无形而坚固的“保护伞”。

最为直接的“伞面”,常来自内部处理机制的失灵与扭曲,出于“维护学校声誉”、“保护单位形象”的考量,一些管理者本能地倾向于“内部消化”“捂盖子”,他们或对举报轻描淡写,定性为“师生误会”、“沟通不当”;或利用职权施压,让受害者及家人“顾全大局”,接受私下调解,这种“和稀泥”式的处理,实则是对恶行的变相纵容,施害者未能受到应有的惩戒与震慑,反而在“平安过关”后更加有恃无恐,而原本应成为安全防线的学校管理,就这样异化为遮掩丑恶的第一层帷幕。

交织的人情网络与功利考量,编织出细密的“伞骨”,在教育体系相对封闭的环境里,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长期共事,形成了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举报一位“同事”,尤其是一位“有资历”、“有成绩”的同事,可能意味着要挑战一个圈子,承受“不懂事”、“破坏团结”的指责,更为深层的是功利主义的驱动,在“分数至上”、“升学率论英雄”的语境下,一位能“出成绩”的教师,即便品行有亏,也可能被某些领导视为“瑕不掩瑜”的“宝贵资源”,其教学能力(或应试能力)成为了一种刺眼的“滤镜”,模糊了其人格的污点,甚至让其获得更多的包容与机会,道德标准在现实的“贡献”面前被悄然打折。

社会观念中某些陈腐的“暗角”,提供了滋生霉菌的“伞下阴影”,这包括对受害者的污名化与二次伤害——“为什么偏偏是你?”“是不是你太敏感/行为不端?”;包括对教师权威无条件的、去人性化的迷信——“老师都是为你好”、“严师出高徒”,这种预设屏蔽了对教师行为合理质疑的可能;也包括性别教育、身体权利教育的普遍缺失,使得许多孩子甚至在受害时都难以清晰认知并勇敢说“不”,这些无形的偏见与沉默,构成了一个让受害者孤立无援、让施害者行为被淡化或合理化的社会文化氛围。

法律执行层面的艰难与救济渠道的不畅,则反映出“伞柄”的支撑乏力,取证难、立案难、诉讼过程漫长而煎熬,对于身心已受创伤的受害者及其家庭而言,是难以承受之重,而即便进入司法程序,量刑标准、惩治力度是否足够形成有效威慑,也常引发公众讨论,当法律利剑未能及时、有力地斩落时,无形中也会助长那种“可能没事”的侥幸心理。

“色狼教师”问题,绝不仅仅是个人道德的崩坏,更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从具体单位的管理文化、到行业内部的评价体系、再到社会深层观念与法治环境的系统性漏洞,每一把“保护伞”的形成,都是多个环节失守、共谋或沉默的结果。

要真正拆除这些“保护伞”,需要的是系统性的刮骨疗毒,它要求教育机构建立真正透明、零容忍的反性骚扰机制,切断内部庇护的链条;要求评价体系将师德置于无可争议的一票否决地位,让“才”再也无法成为“德”之缺的遮羞布;要求家庭、学校、社会协同推进全面、科学的性别与身体教育, empowering 每一个孩子;更要求法治的雷霆之力与细致关怀并举,让正义不仅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信得过的方式实现。

唯有当阳光照进每一个可能的角落,让庇护失去空间,让问责成为必然,我们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色狼教师”赖以生存的土壤,真正守护好校园这一方本应最纯净、最安全的净土,这不止是为了惩罚已然发生的罪恶,更是为了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伤害,重建公众,尤其是每一位家长与学子,对教育者职业那份不容玷污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