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第三方支付公司收到央行高额罚单,并被限制部分支付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3月26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6.337831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61.1万元。罚单同时显示,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被限制部分支付业务,具体为停止新增T+0资金结算服务6个月。
同时,何某(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责任人)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
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在2011年5月3日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是首批获得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之一。目前,业务类型包括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支付交易处理Ⅰ类,有效期至2026年5月2日。
在今年的支付结算工作会议上,央行强调,2026年要严格实施支付机构穿透式监管和支付业务功能监管,充分发挥行政、自律互补作用,塑造合规致远的行业健康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