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7日晚,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星农(维权),代码:603789)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处罚预告,*ST星农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公告显示,浙江证监局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事实如下:2023 年,*ST 星农全资子公司巴州星光致远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星光致远)开展虚假棉花采收、咨询服务、推广服务等业务,公司 2023 年虚增营业收入 6,072.74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19.69%;虚增利润总额 528.95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9.77%,导致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5年 9 月 27 日,*ST 星农发布《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ST星农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ST星农和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4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星农(603789)股票,并在2025年4月29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ST星农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4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维权)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东方电子案系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