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中的越界叙事,为什么小说总在写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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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的荧幕上,两个不属于彼此的身体交缠;翻开的书页间,一段不为世所容的恋情正在发生,从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到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从曹雪芹的《红楼梦》到渡边淳一的《失乐园》,“偷情”这一主题似乎从未离开过文学的中心舞台。

这不是偶然。 小说对“偷情”的痴迷,恰恰因为它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叙事熔炉——个体欲望与社会规范的碰撞最为激烈,人性最深处的光明与阴影得以同时显现。

安娜·卡列尼娜的悲剧,远不止是一个贵妇出轨的故事,托尔斯泰用她飞蛾扑火般的爱情,照亮了19世纪俄国贵族社会的虚伪与窒息,安娜的“偷情”,本质上是对整个压抑体系的“叛逃”——她不愿继续扮演卡列宁夫人这个精致而空洞的社会符号,她的每一次幽会,都是对“幸福应该是什么样子”这个社会预设答案的质疑,而当社会机制启动碾压程序时,安娜的死亡就成为最尖锐的控诉:当一个社会无法容忍一个女性对真实情感的追求,这个社会本身是否也病了?

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则揭示了另一重维度——欲望的幻灭与消费主义的陷阱,爱玛的“偷情”始于对浪漫小说情节的拙劣模仿,她试图在平庸的现实之外,为自己苍白的人生涂抹上想象中的玫瑰色,每一次出轨,都是一次对“理想生活”的赝品采购,但当她最终债台高筑、砒霜入口时,读者惊觉,她真正“偷”的,不过是一个个由商品和话语编织的欲望泡影。她的悲剧,是一个灵魂在消费主义神话与贫瘠现实之间的撕裂。

再看《红楼梦》,这部中国古典巅峰之作,若抽离了那些或明或暗的“不伦之情”,其深度将大打折扣,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木石前盟”之所以动人,正是因为它始终处于被“金玉良缘”压制和威胁的“偷”的状态,而秦可卿的暧昧、贾琏的纵欲、司棋的夜会……这些情节如一面面镜子,映照出封建大家族华美袍子下的虱子,礼教高墙后的裂缝。“偷情”在这里成为结构性的隐喻——一个摇摇欲坠的体系内,必然滋生种种越界行为,而这些行为又在加速体系的崩溃。

为什么小说家如此钟情于这一题材?因为“偷情”提供了无与伦比的叙事势能,它天然包含悬念(会被发现吗?)、冲突(内心挣扎、社会压力)、道德困境(对与错的模糊地带)与情感张力(欲望、恐惧、愧疚、狂喜的交织),更重要的是,它直指文学的核心关切之一:个人自由与集体规范的永恒矛盾。

在当代文学中,“偷情”叙事也在不断进化,它不再仅仅服务于批判社会或展现悲剧,而可能成为探索婚姻制度、亲密关系、性别政治的棱镜,例如在艾丽丝·门罗的某些短篇中,短暂的出轨行为被描绘成中年女性对自我存在的一次隐秘确认;而在石黑一雄笔下,情感的越界往往与记忆的不可靠、身份的流动性缠绕在一起。

读者对这类故事的复杂情感——既有道德上的不安,又有隐秘的共情——恰恰证明了它的力量,我们谴责,却又忍不住窥视;我们评判,却又在某个瞬间理解,因为那些在暗夜中滋生的情感,或许也映照着我们自身被压抑的渴望、对庸常生活的叛逆、以及对“另一种可能”的想象。

小说的伟大,不在于提供简单的道德答案,而在于呈现人生的复杂光谱,当我们在安全的距离外,凝视书中人物在欲望与禁忌的钢丝上行走时,我们也在审视自身内心那个可能越界的“影子”。或许,文学中那些惊心动魄的“偷情”,最终偷走的,是我们对人性简单评判的自信,并迫使我们直面生活与情感中,那些无法被轻易归类、却无比真实的灰度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