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有关规定,被处罚款251.29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98.5元,罚没款合计251.35285万元。
同时,林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公司金融部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违反支付结算管理有关规定的相关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4.6万元;蔡某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交易银行部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违反支付结算管理有关规定的相关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4.6万元。
